6.5.1SR3 - SRTC程序:學生提款

在課堂/增加期間未出席課程的學生將從課程名單中刪除,並在BannerWeb中輸入為NS(缺口)。在帶有候補者的課程中,名單在下降/增加期間會每天發生變化。學生可以在下降期間選擇在下降期間通過他們的顧問或通過他們的BannerWeb賬戶丟棄課程。

任何學生在下降期結束後注冊的課程,必須完成課程要求或正式退出。要退出一個或多個課程,學生必須完成在線提款。學生不應該假設非出勤率構成官方提款。

在入學期的過去兩周內,沒有學生將被撤回。在退出期結束時撤回的學生,可能會根據聯邦冠軍第四條規定重新計算其經濟援助獎。自願撤回或被教師撤回的學生將在課程中獲得W.

課程教師將負責通過違反課程出席聲明的任何學生撤回的旗幟。此外,課程教師將負責在上次出席日期連續14個日曆日內撤回任何學生。在計算連續日曆日時,計算應包括所有工作日和周末,無論當天是否發生了課堂會話。此信息將包含在課程出席陳述中。

此程序適用於所有學生,無論提供方法如何。

已從學習計劃中撤回的學生必須重新申請入學。

責任:
學術事務副總裁有確保實施此程序的總體責任。

地位:
采用:03-09-2015
實施:07-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