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sr1 - SRTC程序:財務義務

逾期未繳付任何經濟債務的學生,可被除名,並不得注冊下一學期的課程,直至繳付所有逾期費用為止。此外,該學生將不會收到學期成績報告、成績單或其他學生記錄,直到支付所有逾期費用。

責任:
主管行政事務副主席全麵負責確保本程序得到執行。

狀態:
采用:03-09-2015
實現:07-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