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4sr - SRTC程序:令人滿意的學術進展

根據美國教育部聯邦法規,學生必須在他們的學習課程中保持令人滿意的學業進步(SAP),才能繼續獲得聯邦第四章的經濟援助。南方區域技術學院(SRTC)的聯邦第四項財政援助包括聯邦佩爾補助金、bwin赔率体系聯邦補充教育機會補助金(SEOG)和聯邦工作學習補助金(FWS)。

喬治亞州管理的經濟援助項目(包括HOPE助學金、HOPE獎學金、澤爾·米勒助學金、澤爾·米勒獎學金、HERO和學生獲取技術貸款)遵循與聯邦援助相同的要求。

通知
每個學生的SAP狀態在每學期注冊結束時進行評估,無論是否獲得經濟資助。如果學生的資格有變化,他們會收到通知。經濟援助處使用SRTC學生的電子郵件作為主要的溝通手段。學生可以在BannerWeb上隨時查看自己的SAP狀態。學生有責任了解SAP要求和他或她各自的SAP狀態.未能收到SAP狀態通知並不免除學生各自SAP狀態或任何適用截止日期的要求或後果。

平均績點要求——定性測量
為了獲得經濟援助,學生必須保持最低的平均績點(GPA) 2.0。在計算GPA和結業率時,SRTC的所有入學時期都包括在SAP中,包括學生沒有獲得經濟資助的學期。在Moultrie技術學院和西南喬治亞技術學院所有之前的注冊學期也包括在計算中,因為這是一個累積的措施。

所有重複課程的嚐試都包含在GPA的計算中。學習支持課程的成績不包括在GPA計算中。不完全成績、轉學學分、豁免考試學分、過往經驗學分、審定課程成績和銜接學分都不包括在助學金GPA中。用於SAP目的的GPA計算包括:A, B, C, D, F和WF。

進展速度(完成率)-定量測量

為了獲得經濟援助,學生必須成功完成SRTC三分之二(66.66%)的學時,以保持令人滿意的進展。完成率的計算方法是用學生成功完成的累計學分數除以學生嚐試的累計學分數。

在計算完成率時,SRTC的所有注冊期間都包括在內,包括學生沒有獲得經濟資助的期限。在Moultrie技術學院和西南喬治亞技術學院注冊的所有之前學期的學時都包含在計算中,因為這是一個累積度量。在計算完成率時,所有重複課程的嚐試都被視為嚐試學時。學生獲得I、IP、W和WF等級的學時,以及所有學習支持學時,都被計算為SAP嚐試的學時。不完整的成績、退學和失敗被認為是不成功的完成。

“Z”級是指學生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上課、不及格或退出,從而影響了學術課程的交付。Z級僅適用於因資格緊急情況而獲得豁免的學生。合格的緊急情況由學院在喬治亞技術學院係統、教育部、認證機構和其他管理學院政策和程序的組織的指導下確定。合格的緊急情況定義可能與區域、州或國家應急程序有關。Z級不包括在經濟援助目的的完成率計算中。

在計算結業率時,學分轉讓被計算為嚐試和獲得的學分學時。豁免考試學分、以往經驗學分、審定課程成績和銜接學分不包括在完成率計算中。被認為是財務援助SAP成功完成的等級有:A、B、C、D、TR和s。被認為是財務援助SAP不成功完成的等級有:F、W、WP、WF、I、IP和U。

聯邦佩爾助學金和第四標題援助項目的最長時間框架

聯邦第四章財政援助計劃的目的是幫助學生在按時完成教育目標的過程中支付教育費用。因此,學生必須在他們所就讀課程長度的1.5倍的最長時間內完成他們的教育目標。課程長度以學時計算,由完成課程所需的學時數決定。例如,參加一個需要90個學分才能完成的文憑項目的學生,如果嚐試的學時不超過135個,就可以獲得經濟資助。要求126學時的項目的學生將獲得不超過189學時的經濟資助,等等。如果被確定的學生不能在150%的課程長度內完成他/她的課程,那麼他/她將沒有資格獲得經濟援助。始終滿足三分之二(66.66%)結業率要求的學生也應滿足這一要求。任何時候未能達到三分之二(66.66%)完成率要求的學生在完成課程前都有超過最大時間框架的風險。

在計算最長時間框架時,包括所有入學期間,即使是學生沒有獲得經濟資助的條款。所有重複課程的嚐試都包括在內。學生獲得不完全成績(I或IP)的學時被認為是嚐試學時。轉學分學時(TR)被計算在學生的學習計劃中,包括在這個計算中。豁免考試學分(EX)和以前的工作或生活經驗學分也被計算在學生的學習計劃中。Z級不包括在最長時限的計算中。

一旦學生被發現超過了允許的最長時間框架,他或她將沒有資格獲得所有類型的第四章聯邦和喬治亞州的經濟援助。如果可減輕的情況使學生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他們的課程,學生可以就因最高時限要求而喪失經濟援助資格提出上訴。

如果學生從一個項目畢業或轉到另一個項目,最長時間將被重置。然而,所有以前的學分試圖計算到新計劃將包括在新的時間框架計算。(例如,如果一個學生從會計文憑項目畢業,並重新注冊會計學位項目,所有以前學過的會計課程被計入兩個項目,將被計算在新項目的時間框架內。)

財政援助的警告
累計績點未能達到2.0或累計完成率未能達到三分之二(66.66%)的學生將被置於經濟援助警告上。經濟援助警告的學生將繼續獲得一個學期的經濟援助,盡管沒有達到SAP的要求。處於經濟援助警告的學生必須在警告期結束前滿足所有SAP要求,以便在後續學期獲得經濟援助。

金融援助中止
在財務援助警告結束後,未能達到所有SAP要求的學生將被暫停財務援助,並沒有資格獲得任何形式的財務援助。如果有減輕處罰的情況使學生無法達到SAP的要求,學生有權對經濟援助暫停提出上訴。

恢複的援助被暫停經濟援助的學生在達到SAP的最低累積要求後,將重新獲得經濟援助資格。不注冊一個學期或支付學費不會自動恢複學生的經濟援助資格。

要獲得援助,必須滿足滿意的學業進展要求或批準申請。

上訴程序
如果有可減輕的情況使學生無法達到SAP的要求,學生有權對經濟援助暫停提出上訴。上訴程序如下:

  1. 所有申訴必須以書麵形式提交,並由學生簽字。上訴申請表格可在經濟援助部門和學院網站上找到。
  2. 上訴隻會被考慮在減輕處罰的情況下,這些情況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成員的死亡、學生或其直係親屬的受傷或疾病,或其他通常在學生控製範圍之外的特殊情況。上訴必須包括解釋為什麼學生未能申請SAP,以及學生的情況發生了什麼變化,使他/她能夠在下個學期入學。沒有提供這些信息的申訴將不被考慮。
  3. 所有的上訴必須包括導致學生被停學的減輕情況的文件。可接受的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醫療記錄、出生或死亡證明、訃告、由與學生無關的第三方出具的帶有適當簽名和聯係信息的官方抬頭信函等。財務援助上訴委員會可拒絕或拒絕考慮任何未提供足夠文件的上訴。
  4. 所有上訴必須在公布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給資助署,以便考慮下一學期的入學申請。逾期或簽名不全或資料不全的申請,在開學前不予受理。
  5. 財政援助上訴委員會將審查所有的上訴,他們的決定是最終的。在委員會開會後提交的上訴可能不予考慮。
  6. 每個申請經濟援助暫停的學生都有責任支付所有的學費和雜費,直到上訴被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批準或學生符合SAP要求並有資格獲得援助。
  7. 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有權要求學生、經濟援助署、教務處或其他信息來源提供額外的信息,以便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8. 所有上訴都是逐案審理的。一旦對上訴作出正式決定,經濟資助署將通過學生電子郵件通知學生上訴的結果。SAP狀態將盡快在學生的BannerWeb賬戶上更新。

金融援助緩刑
申請被批準的學生,如果在他們的試用期結束時,在數學上有可能滿足SAP的要求,可以被置於經濟援助緩刑。留校察看的學生隻可獲資助一個學期。為了在試用期後獲得經濟援助,學生必須滿足SAP的所有要求。在一個學期的試用期後,如果未能達到SAP的要求,學生將被暫停經濟援助,並失去所有形式的經濟援助的資格。

學術計劃
如果申請被批準的學生在試用期結束前無法在數學上申請SAP,該學生將被要求遵循學術計劃,以保持經濟援助資格。

學業計劃將由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為每個適用的學生製定個人基礎。學術計劃可能包括任何活動或要求,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認為,將使學生在特定時間點滿足SAP的要求,並最終使學生成功地按時完成他/她的學習項目。

參加“學習計劃”的學生每學期必須符合“學習計劃”的所有要求,以便獲得下一學期的資助,直到取得整體令人滿意的學業進展為止。資助署會在申請下一學期的資助前,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計劃的所有要求。未能滿足學業計劃的所有要求將導致學生被暫停經濟援助,並失去所有經濟援助資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減輕的情況使他/她不能滿足計劃的要求,學生可以上訴經濟援助暫停。

製定學習計劃的目的是讓學生及時成功地完成目前的學習項目。如果學生改變了他/她的學習項目,學術計劃可能會被取消,學生可能會重新獲得經濟援助暫停,直到他/她重新提交上訴,解釋他/她將如何在新學習項目的下學期注冊SAP。經濟援助可能被擱置在學業計劃的學生上,以防止後續學期的援助,直到學習項目,SAP狀態和學業計劃的要求被經濟援助部門核實。

責任:
財務援助主任負有確保執行此程序的全麵責任。

引用:
聯邦學生援助手冊
喬治亞州學生財務委員會贈款和獎學金條例

狀態:
采用:10-20-2014
實現:07-01-2015
修改:05-09-2016
修改:06-14-2016
修改:05-14-2019
修改:01-19-2021